质量提升
安徽省建筑防水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我省建筑防水施工工程项目经理管理水平,鼓励防水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地做好工程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徽省建筑防水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是我省防水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最高荣誉奖。其评选对象为全省防水企业中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
第三条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全省防水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审工作,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安徽省建筑防水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申报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改革开放,勇于创新;
2、具有三级以上项目经理资格或取得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任职资格;
3、从事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连续担任本企业项目经理3年以上,现正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直接从事项目经理的工作。
4、近2年内担任过三个以上(含三个)面积达10000m2以上单体防水施工项目,施工使用材料质量优质,且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
5、两年内所完成的防水工程建设项目合格率达100%;
6、近两年内,所承担的防水工程项目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7、诚实守信,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未参与恶性竞争;
8、坚持文明施工,强化现场管理,注重环境保护;
9、严格项目成本管理制度,建立项目成本核算制,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两年内工程无亏损,项目经济效益明显;
10、重合同、守信誉、能够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材料
第五条 安徽省建筑防水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安徽省建筑防水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附件1),所在防水施工企业推荐申报至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第六条 申报材料:
1、《安徽省建筑防水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附件1);
2、1000字左右的业绩材料;
3、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二级以上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4、申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表》中所填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6、个人及所从事的工程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他资料。
第七条 上述材料中《申报表》一式两份,其它材料一式一份,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第四章 评审组织和程序
第八条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评审材料的收集和评选工作。
第九条 申报材料经专家评审后,由会长办公会议审定拟表彰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天。
第十条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由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公布认定。
第五章 奖罚
第十一条 当选者被授予“安徽省防水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可在施工现场、所在企业的宣传资料中展示所获的荣誉。
第十二条 获得“安徽省防水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称号者,在二年内如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以及严重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其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第十三条 采取欺骗、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优秀项目经理称号,收回荣誉证书,永久取消其个人申报资格,取消其所在企业的推荐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2023年 2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