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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新闻

质检总局开展全国建筑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5/4/18     浏览次数:    
    摘要:此次全国专项监督检查,位于防水卷材主产区的北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和四川等8个省(市),由*质检总局组织联合检查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其他各省(市、自治区)则结合本地实际,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为加强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进一步深化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提升工作,2015年9月底前,质检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建筑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是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许可获证企业,重点区域为生产企业集中、产品质量违法事件多发地区。为此,质检总局委托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与北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和四川等8个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重点区域的省(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合检查。同时要求其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关于开展建筑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围绕获证企业后续监管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本次监督检查将着力落实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获证企业实地检查。重点检查获证企业对《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和*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二是严厉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继续开展“质检利剑”行动,重点打击假冒伪劣和查处无证生产企业。三是进一步推动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四是大力开展重点区域质量提升活动。包括推动地方*开展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创建活动,以及联合行业协会开展“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提升省市行活动”。五是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发挥“促进建筑防水行业健康发展产业联盟”的示范作用,促进企业自律;同时发挥“建筑防水行业质量提升信息平台”的影响力,加强质量信息披露和质量违约信息反馈。六是加强产品标准化工作。包括加强标准宣贯落实以及清理低标、非标等违规行为。
  目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已*展开。下一步,质检总局将总结第一阶段经验,督促专项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并验收,约谈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质监部门希望*掌握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总体状况,加强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从而促进全国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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